【內容摘要】律師隊伍作為新社會階層,是統戰工作重要對象。本文闡述了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對律師隊伍發展的必要性以及律師隊伍在統戰工作中存在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對如何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向黨委政府、統戰部門、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協會及社會團體等組織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通過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提高律師隊伍的政治素質與職業素養,促進律師隊伍健康發展。
【關鍵詞】律師行業、統戰工作、黨建
一、律師隊伍作為新社會階層是統戰工作重要對象。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律師隊伍是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實加強律師工作和律師隊伍建設。黨建工作應當是作為律師工作的首要工作。律師隊伍建設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等全方位的建設。律師作為新社會階層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作為依法治國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已經成為法律職業人的共識。
2013年,中央統戰部、司法部就印發了《律師行業統戰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指出律師行業匯聚了一大批民主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法律專業人才,律師行業統戰工作是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隊伍作為新社會階層是統戰工作重要對象。
二、要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必要性
(一)、律師隊伍多元政治身份所決定了律師隊伍統戰工作重要性。
律師隊伍中除了公職律師,其他律師都屬于體制外,社會上普遍認為律師是“自由職業者”。律師隊伍中政治成分相對于體制內人員政治成分較為復雜:根據各地律行業報告,其中黨員律師占比在40%左右,群眾律師占比在40%左右,加入八大民主黨派律師占比在20%左右,律師加入民主黨派比例明顯高于其他行業新社會階層人士且政治成分多元性是律師行業一個重要特點,也反映出律師隊伍信仰的多元化,從而決定了對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引導律師在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依法履職盡責,為社會提供優質法律服務,進而推動依法治國進程,成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新興力量。
(二)、律師隊伍職業使命決定律師統戰工作的重要性。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推動中國發展的必要因素,是實現中國夢的必由之路。律師作為依法治國隊伍當中的一支重要力量,為推動依法治國進程,為實現中華復興,應當不辱使命勇于擔當。中華律師協已經將律師隊伍的新時代責任與使命寫入《中華律師協會章程》,律師隊伍職業責任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律師隊伍職業使命是為全面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由此可見,中國共產黨新時代歷史使命指引著律師隊伍在新時代的責任與使命,律師隊伍歷史責任與黨和國家命運緊密相連。做好律師隊伍工作,讓律師隊伍當中每一個成員,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不忘入職初心,牢記職業使命,堅定信念,勤勉工作。
(三)、律師隊伍統戰工作與律師隊伍發展的必然要求。隨著依法治國不斷推進,律師隊伍將得到迅速發展。三十多年前,鄧小平曾說搞現代化建設需要三十萬律師,而今律師隊伍已經發展到五十萬,今后律師隊伍還會迅速發展。新加入的律師隊伍在專業素養上基本沒有問題,都具備四年以上的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且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資格(司法資格)考試,絕對屬于從知識分子隊伍中分離出來的新社會階層人士。然而隨著律師隊伍人數不斷增加,律師隊伍中素質特別是政治思想品德良莠不齊現象會更加顯現出來。讓律師隊伍全面成為依法治國進程中的踐行者,不僅需要40%的黨員律師起模范先鋒作用,更加需要包括60%的黨外律師凝心聚力,勇于擔當,樂于奉獻,與所有法律職業共同體一道,共畫推動依法治國,實現中華民族復興夢的同心圓。要做到這些,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是前提性與基礎性工作。
(四)、當前律師隊伍存在的問題體現律師行業統戰工作的緊迫性。二十年前律師行業通過脫鉤改制,律師行業由原來單一的體制內的法律工作者,演變成專職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援律師、兼職律師等多樣化法律服務工作者群體。占全體律師86.59%的專職律師成為當今律師隊伍主導力量。然而少數律師缺乏基本政治素養與職業操守,近年來,全國每年均有數百名律師因違法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梢娐蓭熽犖椴皇氰F板一塊,而是存在很多問題,主要體現以下幾方面:
1、存在律師隊伍注重業務,輕政治思想學習現象。律師隊伍不論黨員律師還是非黨律師,認為自己是法律服務工作者,對政治不感興趣。日常工作學習中重視專業理論學習實踐,卻忽視政治引領職業工作的重要性。把自身工作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與國家大政方針政策割裂開。
2、存在自喻社會精英,充當民意領袖,喪失職業信仰現象。在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中,律師為達到個人目的,無視職業信仰與職業操守,煽風點火,引導當事人甚至群眾與司法機關、地方黨委政府對抗,從而達到吸人眼球,提高知名度。盡管這是極個別現象,但卻嚴重影響律師隊伍形象。
3、存在信奉西方法律制度,無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優越性現象。律師隊伍通過專業學習西方法律制度,了解點皮毛,即認定西方法律制度優越性。遇到法律問題,總喜歡以西方法律制度作比較,甚至以惡意貶損、攻擊我國社會主義根本法律制度,借此噱頭,提升名氣。而無視我國現行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通過百年武裝革命斗爭與社會主義建設經驗總結與體驗,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
4、存在律師事務所黨組織對律師隊伍領導弱化現象。律師隊伍作為新社會階層,凡是符合成立黨組織的律師事務所都先后建立黨支部。然而,由于律師職業專業性很強,律師事務所管理中,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果,忽視律師團隊政治思想教育。律師事務所管理主要由合伙人管理,黨組織在律師事務所內部和領導作用很難體現,很多律師事務所特別是規模較小,只有幾個黨員的律師事務所,黨組織活動不能正常開展,即便有活動,也是基于上級黨委或司法行政機關黨組織要求,走走過場,疲于應付,黨組織活動效果很難體現,黨組織對非黨員律師的領導教育很難發揮作用。律師事務所投資人當中相當一部分律師并非黨員。在律師所管理中,并不會嚴格依據章程,接受律師事務所黨組織領導,甚至連律師事務所管理過程中,很少征求黨組織間意見。律師事務所黨組織負責人如果不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在小的律師事務所大多沒有話語權。
5、存在律師隊伍認為其為自由職業者,無視行業協會管理與律師事務所管理現象。律師隊伍當中相當部分律師認為其在體制外,靠自己提供法律服務取得報酬,屬于“自由職業者”,執業過程天馬行空,不受約束。大多數小型律師事務所根本沒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業務各管各,律師事務所成為個體戶集合體。甚至有極少數律師無視律師協會章程規定,忘記律師入職宣誓,不服律師協會管理,拒絕履行協會會員義務,把自己粉飾成行走江湖的俠客。
上述律師行業中存在的問題,既有意識形態問題,也有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問題,但問題有根子主要還是律師行業隊伍中少數人存在思想政治問題,總認為律師職業是“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卻無視“一切險阻誘惑為無物”的道理。沒有依據憲法、法律、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自覺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沒有把自己工作與黨的利益、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緊密相連。統一律師隊伍政治思想,提高律師隊伍政治覺悟,不僅需要行業教育,更需要通過統戰工作,團結全體律師隊伍為推進依法治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事業中來。
總之,加強律師隊伍作為統戰工作,是新時期在黨的領導下律師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律師參與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要求。
三、如何做好新時期律師行業統戰工作。
律師隊伍作為新社會階層,具有高智商、高文化、專業化職業隊伍,而且身處體制之外,思想活躍,接觸社會面廣,工作流動性比較大。做好這支隊伍統戰工作,如何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2015年5月18日中央統戰會議上針對包括律師在內的新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作了精辟的論述:“一般化的方式不太管用。經了解,這些人往往根據自己的職業或興趣加入了各種社會組織。我們要注意通過他們所在的組織了解情況、開展工作,對其中的代表人士更要重點培養,引導他們發揮積極作用。我們黨歷來有一個好辦法,就是組織起來。我們黨歷來有一個好辦法,就是組織起來”。習總書記的論述,為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指明了方向。做好新時期律師統戰工作,發揮黨的組織作用,運用適當的組織方式,引導律師隊伍成為愛國、敬業、創新、守法、誠信、貢獻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隊伍。
(一)、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統戰部門等黨的組織齊心協力、相互配合作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
1、重視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在新的歷史時期取得依法治國的全面勝利,要充分發揮律師隊伍這支重要力量,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的前提是各級黨委、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統戰部門重視律師隊伍統戰工作。
2、建立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機制。司法行政機關、行業協會、統戰部門等黨的組織相互分工合作,建立律師隊伍統戰工作長效機制。各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搭建律師統戰工作平臺,分工協作,定期進行律師統戰工作總結、溝通、交流。
3、各部門對律師隊伍統戰工作信息資源共享。各部門對律師隊伍統戰工作相關政策規定、律師隊伍成員狀況、律師隊伍思想動態,律師隊伍出現問題與解決辦法等信息相互共享,為切實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整合資源。
(二)、組織搭建團結引領律師隊伍統戰平臺,把律師隊伍納入“同心圓”。
1、建議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建立律師隊伍人才庫。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將律師隊伍,特別是黨外青年律師隊伍納入黨委政府后備干部隊伍人才庫。在日常干部培養中注意在律師隊伍中培養、發現人才,積極推動組織人事部門遴選政治堅定、業績突出、經驗豐富、品行良好的黨外律師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國有企業等掛職鍛煉。從律師隊伍中通過公務員考試或考核、選拔黨委政府需要的干部。
2、對各級統戰部門對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建議。各級統戰部門在對新社會階層統戰工作中,結合律師職業特點,組織開展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建立完善黨外律師教育培訓機制,定期組織選派黨外律師中的代表人士到社會主義學院學習培訓,提高其對黨的理論方針政策的認識,引導黨外律師樹立正確價值觀念。以組織“同心法律報務團”為依托,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宣傳和推介黨外律師中的代表人士,樹立優秀黨外律師良好社會形象,讓他們有歸屬感、榮譽感、成就感,以先進典型帶動全體律師積極主動為黨和政府分憂解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通過定期組織開展聯誼活動,與律師特別是黨外律師交朋友,密切與廣大黨外律師聯系,了解律師隊伍政治思想動態,想律師隊伍所想,配合律師協會幫助律師隊伍解決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為黨深交一批關鍵時刻經得起考驗、起得了作用的摯友諍友。
3、對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統戰工作建議。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把律師隊伍統戰工作作為律師黨建工作內容。每年組織律師培訓時,把政治思想作為培訓方要內容,在時事政治、統戰工作理論、參政議政知識、黨內主題教育等各個方面對全體律師進行教育,提升全體律師政治素養;配合各級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做好選拔優秀黨外律師遴選黨外律師到政府部門、司法機關、國有企業等掛職鍛煉工作;做好向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提名工作;發揮黨外律師作用,推薦律師擔任人大政協行政機關等單位監督員、各類仲裁機構仲裁員、各類調解組織調解員等多渠道,支持黨外律師參與依法行政、司法過程中,為促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4、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統戰工作。律師事務所應當根據《律師事務所章程》規定,接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黨組織、行業協會黨委及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的領導,配合律師事務所支部做好律師事務所律師隊伍統戰工作,保障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必要場所、設施與經費。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應當把組織全體律師特別是黨外律師學習培訓黨的方針政策與統戰工作理論知識,做好律師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律師隊伍整體思想道德水平作為支部工作內容之一。律師事務所應當加強與黨外律師聯系機制,邀請黨外律師列席支部黨員會議,聽取黨外律師意見,了解黨外律師心聲。重視培養優秀的黨外律師入黨,以律師隊伍統戰工作促進律師黨建工作。
(三)、發揮各級人大、政協、民主黨派及社會組織優勢做好律師統戰工作。
律師作為新社會階層人士,活躍于各類社會組織之中。除了黨員律師外,各級人大、政協有黨外律師的聲音;各民主黨派均有律師加入其中;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各商會、協會等民間社團都活躍著黨外律師身影。統戰部門、律師協會黨委及律師事務所黨支部利用社會組織優勢作用做好律師統戰工作。
1、發揮人大政協作用,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據司法部統計,截至2019年底,全國有8758名律師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占律師行業人數的2%,這部分律師絕大多數可以說是律師隊伍中的精英。做好律師統戰工作,將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非黨員律師作為律師行業統戰工作核心群體,各級統戰部門、司法行政、行業協會等部門加強同級人大政協聯系,對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在參政議政工作時,為推進依法治國等各方面工作表現突出律師,大力宣傳,樹典型、立標桿,以先進人物、先進事跡引領律師隊伍學習垂范。
2、做好民主黨派律師成員統戰工作。占20左右加入各民主黨派律師,是律師隊伍統戰工作的關鍵群體。統一戰線工作對象為黨外人士,重點是其中的代表人士。加入民主黨派的律師,在統戰對象上既是民主黨派成員,又是新社會階層人士,具有鮮明的代表性。民主黨派成員律師特點是具有參政議政能力與愿望。各級統戰部門在工作中對這一群體應當予以重點關注;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等黨組織應當通過民主黨派進行溝通交流,了解黨派成員律師政治思想動態,激勵律師作為黨派成員利用專業優勢,充分發揮參政議政作用,為依法治國進程中,保障社會穩定,促進司法公正,完善社會主義法治作出貢獻。
3、發揮工青婦組織作用,做好律師隊伍統戰工作。工青婦組織維護職工、青年、婦女合法權益是其工作重要內容。在維權工作中,大批律師活躍其中。各級統戰部門、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加強與工青婦組織聯系,與工青婦組織一道對積極參與維權律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律師隊伍在配合工青婦維權工作中樹立“四個意識”,依法維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統戰部門、司法行政部門、律師協會應與工青婦組織配合,團結更多的律師投身于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把鼓勵、支持廣大律師參與到工青婦組織維權隊伍中,作為律師統戰工作重要工作。
4、做好活躍于民間組織律師統戰工作。各商會、行業協會組成人員,大多為非公經濟組織人士與新社會階層人士,商會與行業協會成員本身是統戰工作對象之一。廣大律師在日常工作中與這些組織交往甚密,有的本身成為其中成員,有的是以法律顧問或提供法律服務活躍其中。律師活躍在民間組織中,其主要目的是為中非公經濟人士人員及經濟實體提供法律服務,維護同營企業合法權益,為穩定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作用。各級統戰部門在做好商會協會成員統戰工作中,同時與司法行政部門與律師協會等部門加強對活躍其中律師成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引導他們在提供法律服務中,把握大局,依法執業、誠信執業,切實為維護民營實體合法權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發揮應有作用。
作者單位:安徽久安律師事務所